第254章巨额债务

        “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,共7年时间,林先生远赴异国,从未参与公司任何事项。公司所有事务,皆由温女士一人承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林先生既没有尽到当丈夫的责任,也没尽到当公司总裁的义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,这七年时间,公司的所有营收利益,全部归我当事人温女士所有。请问林先生,以上所述,你有异议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7年时间,才是上林集团突飞猛进的高光时刻。其飞涨的速度,和所创收的价值利益,比之前那21年都多,林政怎么可能同意?

        这回,不等吴淑话跳出来,他主动反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抱歉,这一项,我不同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虽然,这7年来,我在国外,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工作。但是,按照婚姻法规定。只要我们婚姻关系没有解除,夫妻任何一方所创造的收益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参与分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余律师,从法律层面来讲,我说的对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回,轮到温澜忍不住,站起来破口大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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