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厌回到公司后,孟回在他的办公室里等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也没有废话,直接开门见山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回,“手表和骨头都鉴定过,都是书臣的,那跟骨头是他右手小手指的。也就是说,即便是他还活着,那么他也少了一根手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厌捏了捏发胀的鼻根,多日没有休息好,眼睛里充满了红血丝,男低音沉稳中含着疲惫的沙砾,意外的好听,“继续找,死要见人,活要见尸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共同开了一个会议,结束后一起下楼,到车上孟回看到了后座的玫瑰花和一份糖炒栗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回逾越,“给小欢儿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厌闭着眼睛休息,“嗯,最近她心情很差,今天和小纯又闹了矛盾。小纯懂事,想买点什么哄哄嫂子。玫瑰花是她亲手包的,栗子也是她亲手炒的,不值钱,但心意无价。但愿小胖儿能理解我妹的一片良苦用心,我妹是真想我和小胖儿恩恩爱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回咋舌:“是么?我怎么得到小道消息,你给风纯买了一款定制版,花费千万,而小欢儿就拿到了这不值钱的花和栗子?她没有包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厌向单身狗孟回传授经验:“送礼物要对症下药,明白么?以往我也给小欢儿买包,但她不喜欢,她说宁愿我带她去吃一顿,所以还是吃的对她更有诱惑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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