耐克作为全世界最为顶尖的体育品牌巨头之一,旗下的业务横跨各个体育项目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时候,甚至可以影响到体育比赛本身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作为市场潜力巨大的华夏,耐克自然不会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早在1999年的时候,耐克就已经和大姚签订了4年20万美元的赞助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当时的CBA来说,已经算得上是天价合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2002年大姚以状元身份登陆NBA,2003年合同到期之后耐克提供了一份4年16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当时,耐克给了刚刚进入NBA的詹姆斯一份7年9000万家美元的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很显然对于大姚的合同可以说是羞辱性的,随后大姚则是转头签下了锐步7年5000万美元的合同,即使后来耐克加价到7年1.2亿美元依旧被拒绝。

        耐克除了在篮球领域之外,其他体育项目也没少签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在2002年和还未成名的刘祥签订了每年30万的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雅典奥运会夺冠之后,瞬间商业价值暴涨,耐克也算是成功捡漏,这次倒是学聪明了,立刻修改合同,上涨至千万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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