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项条款一直沿用至今。
那也就是说,哪怕叶博今天能马上签约一家LPL俱乐部,并且对方明确同意让他立刻首发登场,他也并不具备“登场条件”。
无论如何,都必须得在德杯或LDL先打五场,这是最低要求。
叶博刚刚在和其他青训经理聊天的时候,也已经得知了这个条款,知道对方所言不假。
【既然,你无论是现在签队伍,还是之后再签队伍,都肯定要先打五场LDL。】
【那么,为什么不先打完这五场LDL,然后再签呢?】
【有个东西你可能不知道,青训选手可以随时被提上LPL一队的,不受转会期的限制】
【所以如果你对自己有自信,完全可以先在这五场LDL的“入场考试”中展现自己,然后跳过“选秀大会”直签战队,这样其实也就没有50W封顶签的限制.............】
对方一番话的意思不难理解。
叶博略一思考,马上就意识到还真是这么回事!
即然无论如何都要打这五场,那先去线下试训完签合同,先被以“新人青训”的合同身份绑住,可以说是毫无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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