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你中文 > 综合其他 > 北美新神 >
        所谓的“股东”,指的就是为他们提供资金援助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外他们的接头处被称为“车站”,负责接头的人被称为“站长”,住处被称为“仓库”,他们协助从蓄奴州里逃亡的奴隶则被称为“乘客”——基本上都以铁路的相关设施为暗号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《逃奴追缉法案》,上边所有的人里,除了“乘客”之外,其余的都是活生生的500美金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比较活跃的,被检举揭发之后更是还要被监禁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最近联邦好像还准备出台新版的《逃奴法案》,要是按照新法案的话,所有人都有义务协助联邦专员逮捕逃跑的奴隶。

        据说就是因为“地下铁路”组织这几年在北部各州活动得越发猖獗,联邦为了安抚南边的蓄奴州,才专门计划出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韦恩的想法,

        “地下铁路”算是个公益组织,蓄奴这事本身也谈不上“正确”,这帮人从道义上而言可以理解,韦恩倒也不会去检举揭发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偷别人的奴隶去给予自由,又多多少少有点慷他人之慨的嫌疑……反正按照此时的美利加宪法,蓄奴并不是违法行为,这个斗争的思路就不太对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帮移民把奴隶们强迫运来,另外一帮移民又偷偷把他们送走,合着还不是都是你们在玩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