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人持钞投产盐地运盐使司换取盐引,持引赴盐场支盐,运赴指定地区销售。
开中法以场盐官收为基础,仍属民制、官收、官卖、商运、商销的就场专卖制。
开中法的优势在于节省转运、充实边饷、开发边疆,故史称“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”的说法。
到了弘治年间,随着朝廷国库收入降低,朝廷财政始现捉襟见肘的境地,于是当时的户部尚书叶琪奏请实施“折色法”。
其背景实际上是当时的盐商因为地位低下,虽有钱有盐引,却换不到食盐。
因为获得盐引的方法在当时有两条,一是向边境输送粮食获得盐引,二则是向皇帝讨要。
盐商当然没机会向皇帝讨要,但是权贵可以,实际上当时侵占盐商利益的就是大明朝的权贵。
他们依靠权势从皇帝那里得到盐引,从盐场获得食盐发卖,牟取暴利。
于是,盐商的反击就是鼓动叶琪上奏“折色法”,他们为朝廷直接支付钱财获得盐引,这样皇帝再送盐引,那可就等于是送出白花花的银子。
而当时叶琪身为户部尚书,自然只考虑自身利益。
在户部需要大量增收的情况下,折色不失为一个增加国库收入的法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