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明就没有这样的先例。我说的先例不是官员自掏腰包给士兵发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而是官员自掏腰包发了饷后,官员不掉脑袋的先例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即便抛开律法不谈。你这么做开了一个很坏的头儿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后若有居心叵测者,学你拿自家的钱给将士发饷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十三道:“那南京户部发官帑增饷呢?我就不信诺大南京户部差那每月五百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黄懋官道:“南京户部拨银是有制度的!想把这一钱银子涨上去,就得南京守备、协同守备、参赞机务、兵户二部诸堂官联名给朝廷上奏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朝廷批准后才能施行涨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南京户部虽大,花出去的每一两银子都要合乎朝廷的财政制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黄懋官这人踏实肯干,但他不是没有缺点。他的缺点是不知变通。

        话又说回来,大明开国一百九十二年,许多制度已经崩坏,成了贪官谋取私利的工具。制度崩坏,就坏在“变通”二字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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