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丁权,是1972年,港英正府允许新界的年满十八岁男丁。
只要父亲辈能追溯到1898年的新界的认可村落原住民。
一生一次,可以建一间面积不超过七百呎。
高度不超过二十五呎,层数不超过三层的房屋。
外来人和女性不能享受此政策。
“管大敏,我想知道别人给你们多少钱?”林耀看着管大敏问道。
“怡和洋行给我们可以一个丁权30万,你如果也给30万,我们可以优先给你。”
管大敏看了看林耀身边的保镖,说道。
如果价格一样,当然是林耀优先,好汉不吃眼前亏。
林耀笑着弹了弹烟灰,道:“据我所知,你们可是飞丁,是假丁!”
飞丁是丁屋政策执行时的变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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