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“一石谷半石米”粗略计算,可得糙米约七斗三升三合三勺。
这里的石是容积单位,约为现代1.02252公石,稻谷与糙米的密度不同,故而一石谷跟一石米的重量并不相等。
一石谷约为明代一百斤,现代120斤;一石糙米约为明代一百二十斤,现代144斤。
所以七斗三升三合三勺糙米可大概折算为明代八十八斤,现代105.6斤。
老幼青壮所需粮食简单平均下,在缺乏蔬菜肉类补充的明代,一个人日均粮食怎么也得1斤,则一个人得有三亩五分田才能勉强糊口。
邵阳县在册人口八万四千零十五人,简单计算下,人均田地接近四亩半,也即人均只有一亩地的税后出产,八十八斤糙米能拿出来用于消费和应急。
八十八斤糙米,按本地市价一石米八钱银子计算,不到五钱九分银子。
但八钱一石米是粮商的卖出价,实际粮商给农民的收购价甚至能被压到五钱。
即便不考虑隐没人口——因为也存在大量隐田,当然绝大部分隐田也不可能在自耕农手中——但只要清楚田地大量集中在乡绅地主及岷藩宗室手中的事实,就知道人均田地只会低于四亩半甚至三亩半这个数。
这已是大大低估乡绅、商人和官吏对百姓的“剥削强度”的情况下做出的预估。
乡绅飞洒诡寄,官吏苛捐杂税……可以说,邵阳县处于总体饥饿的状态,百姓勉强糊口,稍有意外或灾祸,便只有死亡等着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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