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嗨!你也去纽约吗?”对方比丽莲先一步打招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个金发的漂亮姑娘,名叫露丝,丽莲之所以认识她,是因为她是萨凡纳河节时选出来的‘嘉年华会女王’——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选美比赛。此时选美活动非常常见,大概是因为电视媒体还没能让全国看一个选美?总之地方选美非常有市场,也不缺赞助。

        丽莲在萨凡纳嘉年华卖饮料时,‘嘉年华会女王’就负责穿上礼服、戴上王冠四处巡礼,也算是嘉年华的一部分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纽约的机会比萨凡纳多。”丽莲简单解释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不用说更多,对方作为一个年轻姑娘,一个人搭上了去纽约的火车,肯定也是抱着打拼的想法的,同样的目的省了丽莲解释的功夫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对方倒是比丽莲更健谈,和丽莲解释了自己的情况:“...这次选美比赛的奖金是600块,拿到这笔钱我第一时间就决定要去纽约——萨凡纳太小了,而且死气沉沉的!在那里,如果没有一个足够出色的家庭,即使是最漂亮的姑娘也前途有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纽约就不一样了,纽约机会很多,是实现梦想的地方...那里有那么多的百万富翁,我只要能俘获一个就够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露丝曾经很敌视丽莲,在丽莲之前,她一直是萨凡纳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,但随着丽莲进入大家的视线,一切就变了。不过既然对方没有参加她瞄准的选美比赛,现在她选美比赛胜利,已经坐在了去往纽约的火车上,那就没什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她们的目的地都是纽约,可纽约那么大,富翁那么多,美女也那么多,并没有那么强的竞争性——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,抱着和露丝一样想法的‘选美皇后’很多。她们用奖金去了纽约,然后拿一个选美皇后的名头做敲门砖,一般都能靠美貌在这个大都市生存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好做模特或者广告演员,差一点就要去大型夜店做歌舞女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样的工作虽然能让她们看起来光鲜,仿佛名媛一样生活,但却不可能存钱。所以说到底还是得趁年轻貌美钓金龟婿,这不是这时候的姑娘们‘不思进取’,而是整个社会的环境推着她们这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二战后,随着男性回归社会生产,原本已经普遍进入职场的女性被要求回归家庭。这股潮流导致了四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的女性,她们比三十年代的前辈们更受限,也在社会的规训下更加保守。

        结婚就是一切,一切为了结婚。一个漂亮女孩要想改变人生,中间固然要经过一番努力和机缘,但依靠这些得来的资本也只是为了拴住一个多金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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