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房东正好准备移民出国,趁着“地铁房”升值,高位套现。
周日的中午,大房东和二房东一起来了,验房、收房、退押金。
二房东寻思着宁雅和另一个合租妹子都是斯斯文文的小姑娘,并没有花臂大汉在场,便想耍赖:“我都不是房主,我们这合同没有法律效应。”
国有国法,宫有宫规,宁雅就算是在宫里弄小巧,耍心思,也都在一个固定的规则框架里。
此时,她还在试图跟他讲道理,说法律。
那个合租妹子颇有血性,听见外面的动静,打开房门冲出来:“我不管,这事你要是不解决,我就死这,让你这屋变凶宅!”
她的头发是蓝绿色的,从居家服里还露出来一大片纹身,看起来相当的不好惹,非常符合刻板印象里的小太妹,就是那种不好好上学,拿烟头烫自己,用刀子在手臂上刻男朋友名字的那种。
如果宁雅说她要死这,大房东只会当她在说气话。
这妹子说她要死这……大房东不敢赌。
最后的处理方案是赔一个月房租。
“买卖不破租赁”仅对正经合同成立,像她们这种私生野合同,是没有人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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