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喂!不都是你叫我舔的吗?”
“你…你怎么这么说!”李清急了,之赫哥说得一副全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样子,虽然主动是事实…难道一直以来之赫哥都是这样想的吗?
自己演员兼导演,就连擅自跑来找之赫哥也是自作多情?
并不是这样的,如果之赫哥没有说想念自己,自己也不会有那个胆子跑来C市找他。
真的好可恶!而自己明明不是个口笨的人,能够在专业领域表达流利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之赫哥面前总是又笨又拙。
梗了好半天,李清只想到一句反驳:“你明明以前很喜欢舔的。”根本不必要求,小时候之赫哥总主动把他压在床上,对他到处又亲又舔,舔胸是必须,连乳晕都可以弄出吻痕的话那绝对是很喜欢了吧。
其实这句话真只是气话,李清从来没有奢望过之赫哥用从前的方式对他,即使再怎么意乱情迷的时候也未曾模糊了现实。
在名为现实的泥沼里,他只是个三十岁的无趣男人,既不娇小也不可爱,身上或许有了自己没看见的皱纹、乳头不知道给多少男人玩大了,骚得像怕人不知道他纵欲似的,屁股也大概很松…其实从遇见之赫哥后,他就总看自己的身体不顺眼。
男人哪个不喜欢自己的爱人干干净净,他会因为之赫哥没碰别人而窃喜,之赫哥难道就会喜欢一身泥泞的他?
既然并非以前的李清,他就没有资格任性地要求对方一样对待他,他始终尽力客观看待这有点扎人的现实。
然而,他还是任性了,拿着“以前”做范本,控诉对方没有这样那样,他的确做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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