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就在这些时光里,从未有过的特别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他读到乌苏拉,读到马孔多下雨,读到魔幻的关系纠葛,会不经意想起她,更别说那首《LovingYou》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给这些本是平常的事物注入专属印记,让他忍不住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家里,他们一家三口吃晚饭,因为长久不见而相处极其融洽。

        邓仕朗很少无缘无故地叛逆,只是不喜欢被逼得紧,偶尔想要一点乐趣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读幼稚园最常做的事情是写功课,看卡通片,洗澡时把沐浴露和洗发露倒进瓶子里搅,长到十九岁从动画片变成各种ercial,偶尔陪江思看arthouse,去厨房把桌上的酒和冰块倒进雪克杯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这些仅存在于香港,他十九岁以前回香港主要在家庭这个空间里活动,极有质素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大陆的学校便是打篮球,读书,和朋友交际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周末,他读完这么厚的一本书,然后把书放在香港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英文绝不可能差,卷子上的试题基本是他十来岁跟父母交流的小试牛刀,而他也看出姚伶的英文很好,能如此应该也是家庭语境使然,可他从来没在年级里听说过她的私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加了她的wechat,分享过几首歌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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