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天,四份代言合同,总价值3450万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第一年,林见鹿就可以直接入账超1500万港币!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些都只是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用葛福红的话来说,是先签下这几家,定下个基调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它的,还有更多在谈判和拉扯中。

        时装、西装、皮鞋、剃须刀、洗发膏、牙膏、滑雪板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哪怕是没有新的代言合同了,他在港港,或者说是在整个华语的娱乐圈,单论商业价值,也已经是第三名的存在——仅次于刘德桦、程龙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刘德桦,不太好追,现在他身上光是代言合同,常年超过20份,每年的代言费超4000万——单纯讲卖专辑、开演唱会,或是拍电影拿片酬,这任何一条赛道,华语娱乐圈都有人能吊打他,他的专辑全球销量,最高纪录也就是不到两百万张,片酬的话,在当下港片大繁荣的背景下,演员片酬节节攀升,他一部戏也就一百万多点,但论综合的挣钱能力,他近几年一直第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因为商业价值高!

        哦,对了,程龙已经开辟新赛道了,去年他的《红番区》不止是在内地上映,首创内地电影春节档、贺岁片的概念,在港港也卖的不错,最关键的是,这部片还在北美成功上映,并且一举拿下了三千多万米刀的票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步至关重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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