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他也曾屡屡尝试去赚米刀,却一直不成功,现在这一步迈出去,说明他开始摸清楚阿美利加人喜欢看什么了——一旦赚米刀,那就没法比了!
总之,算是收获颇丰。
签约,拍硬照,拍广告片。
然后,葛福红和林希蕾陪同,林见鹿第二次去扶桑商演捞金。
然后半岛。
最后杀个回马枪,又回到港港。
这一圈转下来,算是上次去东南亚捞金的延续,加一起,就基本完整了。
上次在东南亚,捞了48万米刀,这次转一圈,又捞了41万米刀——扣掉要给经纪人的10%,他自己落袋合计80万米刀!
穿越半年有余,直到这个时候,大笔大笔的钱打进账户,他终于第一次找到了一点有钱人的感觉——超百万米刀,外加1300多万港币!
请客!
捞了这么大一笔代言费,如果不请客,会被朋友们诟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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