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帝召四辅与相关大臣商议。相国王大人道:“‘疏堵结合’之策,乃长治久安之举。然工程浩大,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,且周期较长,恐短期内难以见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太子慕容曜道:“儿臣以为,黄河治理,关乎民生福祉,虽工程浩大,周期较长,亦当坚决推行。可分阶段实施:第一阶段,紧急加固堤坝,封堵决口,确保当前安全;第二阶段,疏通河道,开挖支流;第三阶段,在黄河上游植树造林,治沙固土。同时,可动员民间力量参与,给予参与百姓一定的奖励,如减免赋税、授予荣誉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新帝从之,成立“黄河治理总指挥部”,由太子慕容曜任总指挥,工部尚书任副总指挥,统筹黄河治理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治理过程中,亦暴露了部分地方官员的问题。有的官员贪污河工经费,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;有的官员懒政怠政,推诿扯皮,影响工程进度;有的官员强征民夫,扰民敛财,引发民怨。

        御史台总长赵大人奏请:“皇上,河工乃国家重点工程,容不得半点懈怠与贪污。臣请派御史巡行河工一线,查处贪污腐败、懒政怠政、扰民敛财的官员,从严治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新帝准奏,令御史台派遣十余名御史巡行河工一线。御史们明察暗访,查处了一批贪污腐败、懒政怠政的官员,其中不乏地方高官。新帝依律处置,将其革职查办,籍没家产,有的甚至被判处死刑。

        严厉的治吏,震慑了各级官员,河工一线风气为之一新。官员们勤勉尽责,工程质量与进度大幅提升。民间百姓见朝廷治水决心坚定,且严惩贪官污吏,纷纷主动参与河工,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。

        景曜十年春,黄河治理第一阶段工程完成,堤坝加固,决口封堵,黄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。第二阶段工程顺利推进,河道疏通,支流开挖,河床水位明显下降。第三阶段工程在黄河上游展开,大规模植树造林,治沙固土,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

        五、宗室与立储:“宗人法”的修订与太子地位的巩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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