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票试点在京城、广州、泉州三城展开。票号总司严格控制发行规模,确保官票与白银的自由兑换,票号监理御史巡行各地,查处假票与滥发,官票信誉渐立。商人与百姓发现官票轻便、安全、易流通,纷纷接受,官票流通范围迅速扩大。
分税制试点在江南五省与北境三州推行。中央与地方明确税权:中央征收关税、盐税、矿税与全国性商税,地方征收田赋、地方性商税与杂税;支出责任方面,中央负责边备、河工、全国性惠民项目,地方负责地方治安、教育、医疗与基础设施。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,令欠发达地区得到中央补贴,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。
国债交易所于广州通商口岸设立,允许民间商户、士绅与海外商人交易公债。公债二级市场的建立,提高了公债的流动性,吸引了大量资本参与,国家融资能力大幅提升,为边备、河工与惠民局扩容提供了充足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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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边地深度整合:都护府体制与“以夷制夷”的制度化
永曜二年夏,北境都指挥使秦岳与西境都指挥使李将军联名上书,请求深化边地治理。秦岳道:“北境与漠北、西境与吐蕃的小规模冲突仍在,虽无大规模战事,但边民与商队屡遭劫掠。现行边地治理,以‘军事防御’为主,缺乏‘行政整合’与‘民生安抚’,难以长治久安。”
李将军道:“西境沙陀部虽与南夏结盟,但部众分散,治理薄弱,易受吐蕃渗透。若能在边地设立‘都护府’,统筹军事、行政、经济与民生,实现‘军政合一、以夷制夷’,可从根本上稳定边地。”
新帝召四辅会议。大司马王大人道:“设立都护府,乃边地治理之良策。可在北境设立‘漠北都护府’,统辖北境军事与行政;在西境设立‘西域都护府’,统辖西境与西域军事与行政。都护府长官由朝廷任命,下设司马、长史、司户、司法等官,分管军政、民政、财政与司法。”
相国王大人道:“都护府体制,须‘以夷制夷’与‘汉夷共治’相结合。可吸纳边地部落首领与地方士绅进入都护府任职,给予其一定的自治权,令其协助朝廷治理边地;同时,推行‘汉化教育’,在边地设立学校,教授汉字、儒学与法律,促进文化融合。”
太师李大人道:“臣附议相国。此外,须加强边地经济建设,在都护府辖区内兴修水利、发展农业、扩大通商,改善边民生活,令边民安居乐业,从根本上减少叛乱与冲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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